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

一位印尼的法官,Marzuki,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案。


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薯。



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況,

她的家境貧窮,孩子病了,孫子挨餓,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偷木薯的。



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控上庭,以示懲戒。



這位法官讀了控詞,吸了一口氣, 看著老奶奶說:「對不起,奶奶。



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,法律終究是 法律,所以我要判你有罪,

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 3,500元),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。」



老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。

突然間,法官把法官帽摘下,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尼盾,放進了法官帽。



然後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:「在公正的名義之下,

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有罪

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 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175元),



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,

竟然讓一個人挨餓,以致她必須偷竊食物給她孫兒吃。」



法官把帽子傳了出去,在場的每個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,包括了木薯園的經理。



在退庭之前,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。



這些錢除了替老奶奶繳付罰款以外,

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


把剩餘的錢帶回家!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